2012年8月3日 星期五

大象舞台


後來他們最常問我的一句話是:「妳還愛他嗎?」當時間被拉得越來越長之後,那便不是一個單純的問候,而是驗證;驗證我說過的話是否句句為真,當初信誓旦旦的愛是否浮現雜質?是的,愛情。讓我能如此自然喚你親愛的,如戀人般喃喃細語的原因無他。於是愛該恆久、愛該不變,愛該……該是連自己說出口,都好迷惑的字眼。

驗證的方法不難,做個今昔對照表,條列打勾即可:還心跳加速嗎?還每日聽歌複習三遍嗎?還掌握每一場演出或最新訊息嗎?或是還願意站在人群默默等待,忍受躁熱和不安?以及面對這些質問時,能不心虛且理直氣壯,說愛了就是愛了,決不會變。但無論我怎麼做都遠遠不夠,畢竟啊畢竟,愛你的人那麼多,我卻稍微幸運了些,低聲唸出:「親愛的林宥嘉……」發射你的歌當作訊號,遇見那些更愛你的女孩們。她們半是好奇,半是不滿的說:「畢竟妳見過他。」

我的確見過你,親愛的男孩。像許多年輕的寫作者那樣,我參加了一個文學獎,把你寫在我的文字裡,謝謝你唱歌給我聽。然後記者打電話來,說妳想要跟他見面嗎?想啊,當然想。簽唱會上只隔著人群遠遠望,猜測你笑的樣子、放空神遊,或假裝噘嘴是否皆為真?在一個宣傳造勢的場合上,任何動作都可以是作戲;只是我也忘記了,如果真能見上你一面,那想必,想必也是另一種設計。

那是聖誕節前夕,連日子都挑得剛剛好。在東區的咖啡店裡,兩人落座先給攝影拍一張,喀嚓。互送聖誕禮物再拍個幾張,喀嚓喀嚓。我們順從的按照流程進行,你的宣傳早先提醒過我:「記得要化妝。」那或許已是一個暗示。好不容易坐定了,十幾隻眼睛盯住我們,記者催促我快問些問題吧,林宥嘉就在面前呢。當下我傻眼了,問問題?為什麼要有問題?我沒有什麼想知道的啊。關於這個人,他的歌聲、日常生活以及隱而不說的,我都已經在想像中不知繞過幾回了。那瞬間太過混亂,我只記得我說了謝謝你唱好聽的歌,有讀過我寫你的那篇嗎?有。那你喜歡嗎?會不會覺得很難懂?你的聲線柔和黏膩,正如我記憶中那般。語氣很緩慢,彷彿正從眾多詞彙中挑選用字似的小心翼翼,而我還不懂那份謹慎究竟為何。親愛的男孩,你邊接話邊翻讀我寫的聖誕卡片;記者要你念出來,又要我簡述自己寫了些什麼。你連頭都沒抬,只是冷淡說句:「不行。」

不行。不是隨口搪塞或官腔回答,就只是不行。那是最簡單的拒絕,被一個句號牢牢的擋住了。記者問不到好答案,轉而問我:「看到他是什麼心情?」就很開心啊畢竟是活的。「妳喜歡寫東西是為了林宥嘉嗎?」呃當然不是啊。「妳有男朋友嗎?」沒有耶。「是因為太喜歡他嗎?」
我懂了。在最後那個問題出現的當下,我忽然什麼都明白了。我被定位成一個窮追猛打的花痴迷妹,一個孤獨寂寞,對著偶像明星搖尾巴的求愛者(可你又分明不是偶像,是歌手),又或者,是為了能見上一面而好努力寫作的小小歌迷。種種角色定位早已開展;明星需要版面,而新聞需要好梗。這故事早已設了局,想必記者當下十分煩躁,疑惑著這女孩怎麼扭扭捏捏,遲遲不肯跳進去?這可不是一般閒聊,沒有梗的新聞說了等於白說,得快一點兒,他還趕時間截稿呢。

那就是你每日要面對的考驗嗎?我誤入那河而不自知,那天最後你對我說:「不要什麼都講。」我忽然有點懂了,親愛的男孩,為何那時期螢幕上的你總心神不定,時而假掰賣笑、或者語帶戒備,想必你也抓不準自己該當什麼角色才好,每說出一句話,都有太多的空間供人詮釋;討厭誰、愛過誰、誰和誰還是你的朋友嗎?到底快樂要展示到什麼地步,那些歌詞裡都唱不完的心事,怎能用一兩句話就說明。

那並不是一場愉快的交談;報紙的日期一翻就過去,但在那場訪問裡,我確實的感覺到有什麼東西被破壞了。我不再登入歌友會的帳號、拒絕反覆聽歌、有意識的不和幾個歌迷朋友聯絡,一股內在的防衛機制正在展開。在許多人都看了報導來問我細節的同時,我獨自去了你新專輯的簽唱會。排隊的人更多了,我仍然站在安全的地方遠遠望你,和以前同等的角度。你沒有變,仍然低頭簽名,露出古怪笑容;變的人是我,安靜不動,站在那裏想要把你深深的看進眼裡,以那樣隔著一張桌子的距離,試圖讓身體重新記憶,好把那個下午的時光淘洗乾淨,卻還是失敗了;在你開口唱第一首歌的同時就落荒而逃,我好害怕。

親愛的男孩,後來你繼續唱歌、上節目,還組了一個樂團,愛你的人越來越多;也被媒體拍到你和緋聞對象出遊,接著巡迴,好一陣子不在台灣,連跨年場都沒唱。我又愛過幾個人,從東邊的小城遷回台北,還沒來得及畢業就開始工作,生活匆忙,有太多更應該去在意的事情。關於你的訊息只潦草看過幾回,最新的專輯放了一次後就不再聽。倒是朋友聽了喜歡,MSN上興奮敲我想分享,我卻連哪一首歌名都想不起來,果不其然被虧了:「真不專業,妳不愛他了喔。」

我不愛你了嗎?我只是在等。

等那個下午被日光消融,等那過近的距離被時間拉遠,拉回原先的狀態。我不經意的涉入了你的生活、踰了矩,越過了歌迷應該有的界線。見了面就想牽手,牽手後便急著想擁抱。期盼越多,越想更進一步;給我手機號碼或MSN,我們可以做朋友嗎?我可以跟你多說點話嗎?更恐怖的是無止境想像,我是特別的嗎?會記得我嗎?不,不可以。你應該只屬於我那孤獨的狀態之內,那些一個人的日常。而不是任我逮著機會,拉起封鎖線闖入;一旦在你面前坐下發言(親愛的林宥嘉……),就得到了被拒絕的風險。

很久之後我再度打開微博,整理當初也是為了你而申請的帳號(類似的還有各大音樂網,灌票的、聽歌的……),意外的看見有好幾人轉發當初那篇文章,我試著點選幾則作了回應,看見一個你的歌迷留言給我,是個小女生。她說她一直在找我,想知道我現在怎麼了?輾轉問了幾個人都說不知道……而我知道她並不是真在意我狀況,她只是想問:「妳還愛他嗎?」這是我勢必要付出的代價,我必須回答。「那份焦灼的、炙熱的愛……」消失了嗎?她如此急切的形容,博客上貼滿你燦笑側臉。親愛的林宥嘉,我忽然羨慕起這女孩來,比起我,她是真愛你的。

而我想說的只是:愛並不遵守質量守恆原理,無法等價交換,有借有還;它會消失、會淡去、會腐朽、會改變(如果有人說他永遠愛一個人,那個愛其實是不值得相信的),但正因為愛就是這麼難以確認的東西,才這麼珍貴。

親愛的林宥嘉,於是當我再一次聽見你唱歌而沒有逃離,看見你張大眼睛,確認台下每一支螢光棒閃動都是因為自己。很享受的唱歌,也很享受的看著我們,不時偷空吁氣,像是踏踏地板,確認一切都真實那樣。忽然有股衝動想告訴那個女孩,說:嘿妳看,我作到了。那是你的大象舞台,音樂叮叮咚,反覆巡迴過往片段,這一站,台北。

我總是一個人在練習一個人,卻看見自己第一次為了見你和陌生人害羞相認,為了聽廣播好準時奔跑回家,跟著你連跑好幾場校園活動,眾聲吶喊你的名字,終於讓我成為我們。而你始終在唱歌,光是這一點就值得我們繼續愛你;總是那些瑣碎細節,才最值得紀念。

於是又回到那個陽光短暫的下午,這一次我記起來了。在記者分心之際,你偷偷要宣傳遞給我一張小紙條:「這才是真正的耶誕禮物。」你說這話時仍然面無表情,要我不可以說出去,那麼我就用寫的。

紙條裡是你端正簽名字跡,你的字一向很俐落。背後卻是你當日的行程表,上電台、錄影彩排、宣傳活動……在和我見面那欄還畫了螢光筆。

而我現在終於明白,你讀懂了。我容納你作為我生活的觀景窗,而你掀起了日常的一小角作為回報,那不是曝露在鎂光燈或報導底下的畫面,你仍然難敵那些箝制,卻以自己的方式抵抗,留給我那未經包裝,屬於你真實生活的小小片段。在我仍不斷想像你的當下,那是最美好的座標了。親愛的林宥嘉,如今我真的要說;這是愛情。又已經不再是愛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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