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7月10日 星期三

寫作的義氣


那時我們都在發夢,想辦一個72小時瘋狂寫作的營隊;想開一家文學甜點店,一份蛋糕搭配高翊峰的《烏鴉燒》打七折;中了樂透就來當國藝會廣發補助,諸如此類,夢話即瘋話。而我的夢,格局小些:想靠寫作養活自己。願意給機會的都是神,卻把自己都給寫掉了;那些字像衛生紙,用過即丟,每寫一句就想起海明威的怒喝:「這和賣淫沒有兩樣。」但這憤怒,也只有費滋傑羅值得起。

案主A,愛以創意人自居的那個,來電從不問在忙嗎,而是這很趕、我很急、快一點好嗎?幫著收了幾次尾,價錢卻隻字不提,委婉問起,對方安靜幾秒後只笑:作人別那麼計較。那個空白、那個懸宕,有什麼東西如騾子拉車般給踐踏過去了。是手心向上和向下的交界。有些話只容當事人來說,其他人講了都是剝削,只分包裝精美,或否的。

於是就這樣拖著、賴著,一張支票熬了兩年才來。我說那真是在做義工,能領幾個子兒當車錢算幸運,大多時候空著手出來還得裝開心,假充實。一個朋友罵得好:這妳自找的嘛!他還真當那是妳份內事。但那義字不是義務,是我發夢又發瘋的義氣。寫作的義氣值多少?我略略的算,大概就和尊嚴差不多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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