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月19日 星期四
2012年1月17日 星期二
2012年1月13日 星期五
暗戀2.0
偷偷喜歡一個人卻不願意告訴他,這叫作暗戀。關於這檔事我早已駕輕就熟,堪稱達人等級,上課時描畫他的側影,讀他讀過的書、走他走過的路;遠走他鄉找尋一個寄出明信片的好理由,把自己的笨拙失態當成天性,賭氣似的說:「我可能不會愛你。」
暗戀時,知道的最好不要多,少少的最好,才足以激發更多內心小劇場。但想了解一個人是沒有盡頭的,搜尋引擎是我們最忠實的魔杖,它從不說謊、不偽裝,全看你夠不夠格;誰沒有在那空格裡鍵入過某個名字?我像個貪心的考古工人,在每一筆資料下清理時光的沙屑,耐心交叉比對每個帳號;往事的骨架太過巨大,那些愛的遺跡重新出土,我試圖剝開琥珀的顏色讓那隻蜜蜂透透氣,卻被狠狠叮了一口:原來你也會那樣說話、笑、生氣或彆扭。原來你從來沒有忘記過她。
再見面時你仍然一無所知,我卻已經明白太多。Google太誠實,知道得越多越無感;褚威格的陌生女子如果手持網路線,必定不會如此苦痛且深情款款。暗戀時,最怕的不是想像被愛的可能,而是當你有一天「可能」了,我卻已經真的不會愛你。
2012年1月6日 星期五
異性戀原罪
當不了正常人,我開始向他們靠攏。光譜另一端的世界,妖孽出沒;像那幾位強悍的正姊教授,都是同志好朋友,走在路上勾肩搭背讓我好羨慕。課堂上談起酷兒和性別理論,生理性向都好「正常」的男孩們插不上話,一臉錯愕,大概這輩子還沒被「性向」欺負過。也對,從小學習的髒話總教我們問候他人母親;相較之下這裡簡直是天堂。異男非我族類,女教授和妖孽們眨眨眼睛,笑得好甜。
和我最好的那個gay,陪我逛街血拼還兼造型顧問,失戀時慷慨陪聊一整夜,不收取絲毫體溫當報酬。李大仁算什麼,這才叫「永遠的好朋友」,曖昧中的兩人總把懦弱算成深情,繞了一圈不相愛彷彿對不起觀眾;我把頭靠在他身上,悄悄的說:「不如三十歲我們就結婚吧。」只要不相愛,我們就再也不會寂寞。他忽然跳脫幻夢,冷冷的看著我:「妳懂什麼?」
那眼神我認識,某次課堂上遇見一向溫文儒雅的男教授,在聽完我關於「友愛結婚」的故事戲碼後只說:「妳想得太少了。」細薄鏡片後方的神情,想必正是如此吧。
妳懂什麼、妳懂什麼,妳們這些異性戀懂什麼。
我別開臉不再說話,終於為自己的異性戀身分感到羞恥跟對不起。
2012年1月3日 星期二
浪費時間是快樂的
有些話只在這裡說,莫名的我無端信賴這個部落格。幾經折返搬來這裡,現在還有誰願意好好的寫一些什麼嗎?像一隻鳥築巢那樣默默等待誰經過。社群網站按讚實在太輕易了,留言也是,很多事情來不及想,發一篇文來回幾次數算人氣;沒什麼不好,只是相較之下我喜歡說給讓那些願意來的人聽,我們有默契,而不會被批評「老在講自己」的肚臍眼論爭,偶爾的留言就像被樹上的橡實打到頭,閃著珠寶色澤。
2011年過得像地獄一樣,事到如今還是不敢回頭看。才和朋友們跨完年,就開始瘋狂趕畢業作品,無盡的討論與折磨,然後是5月來臨,完全打亂我未來規劃的工作出現,去和主管面試,擔心萬一錯過了以後就再也找不到工作,就默默決定了。除了幾個親近的朋友,沒有人知道我已經開始搬空花蓮的房間,那個陪伴我無數個夜晚,擁有壁虎的地方。我想一個人就是這樣慢慢毀滅的,花一個周末在汐止找好住處,連哭的時間也沒有,把自己一點一點打包寄出,直到花蓮的房間不再有我。
然後是時間的追趕,趕畢業的時限越來越近,找不到人替我口試,還沒適應當一個合宜的OL女孩,不知道怎麼和同事相處,永遠寫不完的劇本又開始修改。沒有任何停下來的時間,上完班回家寫小說,寫完一章又寫劇本,老師回覆完又修改,改到自己毫無信心,這其間匆匆來回花蓮幾趟,仍是無感。沒有辦法思考,寫到天亮了都不知道自己在寫什麼;有一次終於在公司電梯裡大哭,忘記是工作遇上什麼了,我想:小說之神這就是考驗嗎?你在告訴我什麼嗎?然後8月畢業,接著又是考驗,我寫不出任何東西,也讀不下任何書,只想吐。接著認知到自己的空乏跟欠缺,時間就來到11月了,天蠍座的月份,我終於再次回到花蓮。
花蓮的民宿裡貼著陳綺貞的這張海報,回到現實生活後我也把它貼在牆上,試圖製造美好幻覺,那些我獨自迷過的路,一旦離開便各自兩頭了。不斷放著彭靖惠〈浪費時間是快樂的〉這張CD,那是在民宿大桌子上吃早餐時的背景音樂,那幾天我什麼也沒寫,發呆,騎車,寫明信片,講了幾通電話,有人送生日花束到公司來,而我至今仍不知道是誰。然後這麼快就到2012。曾經我以為這一年永遠過不完,曾經我有多麼期待2012。但生活就是這樣,一旦經過便舊了,折損了。就像我老愛收集一大堆筆記本,卻從來也捨不得寫下一個字。
我喜歡寫字,是的如今我大聲的說,如果那些挫折都是為了有一天可以好好的生活,可以認真的戀愛,可以和親近的朋友坐著聊天,可以寫出閃閃發亮的故事,那麼所有的一切都值得了。然後,可以更喜歡自己一點,忘記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就許下這個願望,即使我知道這永遠不可能成真,「但那些你不相信的事,我仍然要再說一次。」無法坦率的謝謝2011,不過反正我不會再遇見你了,那就再見囉。
2012年1月2日 星期一
正常人
生活總有大發慈悲的時候,例如跨年、耶誕和生日(國、農曆皆適用),那些總慷慨賜與願望的節日,民國百年除了加倍奉送,還貼心附註:「前面兩個要說出來喔!」我總會暗自許下願望:「我想要當正常人。」正常人腳踏實地、正常人的路看得見盡頭;正常人知道禮義廉恥、正常人沒有不切實際的妄想與幻夢;正常人可以毫無知覺的活下去。正常人是被愛的,他們的愛就是,真的愛。
我真的,真的好想當正常人啊。
寫作者需要想像練習,許願也是。趁現在把自己「掰直」還來得及,信手畫一張美滿全家福;和一個正常的男人結婚,他不會因為我寫小說而多愛我一分,倒不如收起我的偏激與自私;試著進入體制,在子宮過期前準時生下一個小孩。這沒什麼難的,我娘在我這年紀時都生兩個了。我低下頭,看見一個渾身奶味的孩子撲到跟前,為了以後「不再寂寞」,我得用接下來的人生去愛他;他蠻橫無理、嘴唇乾裂,豔紅傷口裡流出的,是我的血。
這畫面太過惡心,我不敢再想下去。彩色筆岔了路全畫在自己手上,黃的紅的,明亮愉悅的顏色;就算更用力些,滲進骨頭裡也不會把我塗成另一個正常人。
我想我大概是完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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